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具有建设主体多、项目总数多但单个项目金额不大、露天作业多、交通影响大、项目位置分散、施工围蔽困难等特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监控难度相对较大。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质量问题关乎民心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是媒体重点关注的对象。媒体上经常出现对道路桥梁建好没几年就不断维修的报道,民众对于水漏漏、路陷陷、桥塌塌等事故也是怨声载道。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是城市的生命线,城市高度依赖水、气、热、交通网络等生命线系统。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是新型城镇化的物质基础,也是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人居环境改善、公共服务提升和安全运转的基本保障。构建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备、安全高效的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体系,对于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幸福生活的追求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及经济社会发展,直接关系到城镇居民生活质量、城市总体功能和效率的提高,对于保障城市正常运行、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具有重要作用,是国家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的重要标志,对国家社会经济的总体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是党的十九大对中国经济发展做出的一个重大判断。我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在历经四十年的高速发展时期后,正面临劳动力成本上升、资源环境约束增大、粗放的发展方式难以为继等方面的严峻挑战,处于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阶段。
近年来,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行业也进入平稳发展期,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行业面临着新形势,出现了新的业态、新的模式,服务对象越来越倾向于新型城镇化、城市双修、城市更新、公共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在建筑业中占有较大的比例,对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增强国民幸福感、自豪感具有极其重要的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
2019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指出,我国城市发展已经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城市工作的重心已经由大规模开发建设逐渐转为对城市空间资源、公共秩序、运行环境的管理以及为城市居民宜居宜业提供服务保障。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准确研判我国城市发展新形势,对进一步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十四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城市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任务。
进入新时期,要开创城市发展新局面,就要求我们直面问题、敢于攻坚,在构建机制、统筹协调、科技创新、社会参与等方面寻求突破,进一步加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从而实现城市高效有序运行、市民生活更加美好的目标。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的前提下,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行业要求也不断提高,具体表现在:一是要求提高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质量性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应经久耐用;二是要求在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和使用过程中,不发生严重安全责任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三是要求在建造过程中倡导绿色低碳的建造工艺,推动建筑垃圾有效处理和再生利用,降低建筑产品资源消耗和实现环境保护;四是要求充分利用建筑新材料和新技术,让民众具有更舒适更贴心的体验。在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要求下,要全面落实新的发展理念,就必须加快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转型升级,全面实现高质量发展。